1月11日,我市召开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,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、全省革命遗址普查会议精神和按照省委党史研究室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部署我市革命遗址普查工作。
会议指出, 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,是中共中央办公厅批转的“十·一五”党史规划中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。2009年11月23日,中央党史研究室又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通知》,对各级党史部门迅速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。省委党史研究室下发了《关于开展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通知》,对我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,市委党史研究室又下发了《关于开展全市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通知》,市委办公室印发了《信阳市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会议指出,开展革命遗址普查,对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,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大局和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,促进党史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县区委党史研究室一是要对普查到的每一处革命遗址登记造册。二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研究做好遗址的保护、利用和开发工作,要注意研究政策性的问题。三是要做好普查成果的宣传推介工作。要充分利用报刊、电视、网络等各种媒体,积极向社会推介革命遗址的普查成果。
会议要求,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广泛宣传,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。各县区委党史研究室在贯彻实施的过程中,一要积极争取县(区)委、县(区)政府大力支持。二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。三要明确职责,分工协调。四要保证质量,按时完成普查任务。五要加强与宣传、文化、文物、旅游、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。